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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洋县中心城区安居工程购房补贴政策节选 一、购房契税补贴 补贴对象:凡在沙洋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人员
补贴标准:按照其已缴纳契税金额的100%给予财政补贴。
补贴时间: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
二、落实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补贴对象:凡在沙洋中心城区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有住房出售后1年内
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
补贴标准:按照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补贴时间: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
三、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房补贴
补贴对象:凡在沙洋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中心城区户籍人员。
补贴标准:按照建筑面积给予400元/㎡补贴。
补贴时间: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
四、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房补贴
补贴对象:凡在沙洋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
补贴标准:按照建筑面积给予500元/㎡补贴。
补贴时间: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
五、非沙洋户籍人员购房补贴
补贴对象:凡在沙洋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非沙洋户籍人员。
补贴标准:按照建筑面积给予500元/㎡补贴。
补贴时间: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
六、大学生购房补贴
补贴对象:凡在沙洋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大学生
(2017年1月1日以后大学毕业)。
补贴标准: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分别按照每
户10万元、6万元、5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
补贴时间: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
七、教职工购房奖补
奖补对象:凡在沙洋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教职工。
奖补标准:单职工20 ㎡/套奖补,双职工最高30㎡/套奖补。
奖补时间: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
八、医务人员购房奖补
奖补对象:凡在沙洋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医务人员
奖补标准:单职工20 ㎡/套奖补,双职工最高30㎡/套奖补。
奖补时间: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
九、园区产业工人购房补贴
补贴对象:凡在沙洋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工作满
6个月及以上的园区产业工人。
补贴标准:按照建筑面积给予500元/㎡补贴。
补贴时间: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
十、圩垸搬迁户购房补贴
补贴对象:凡在沙洋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圩垸搬迁农户
补贴标准:按照建筑面积给予600元/㎡补贴。
补贴时间: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
十一、多孩家庭购房补贴
补贴对象: 2016凡在沙洋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符合国家二孩 (
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及三孩(2021年5月31日以后出生)生育政策的家庭。
补贴标准:在享受各类购房补贴的同时,二孩家庭按照建筑面积再给予
200元/㎡补贴;三孩家庭按照建筑面积再给予400元/㎡补贴。
补贴时间: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
十二、非住宅类商品房购房补贴
补贴对象:凡在沙洋中心城区购买非住宅类商品房的人员
补贴标准:按照商品房的买卖合同载明成交额给予3%补贴。
补贴时间: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
服务咨询电话:0724—855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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