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16083|回复: 18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本土资讯] 陈威带队开展春节走访慰问活动

[复制链接]

8351

主题

4万

帖子

14万

积分

网站编辑

Rank: 8Rank: 8

积分
149831
楼主
跳转到指定楼层
发表于 2023-1-29 09:13:4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1月22日(农历大年初一),县委书记陈威带队到县委机要保密局、县人民医院、县供电公司、县公安局、县中医院等地开展春节走访慰问活动,为坚守工作一线的广大干部职工送去慰问及新春祝福,并代表县委、县政府和全县人民向他们致以节日的问候和崇高的敬意。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郑代平等参加活动。

在县委机要保密局,陈威对长期以来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默默奉献的机要工作人员表示感谢,并致以新春的美好祝福。陈威表示,保密机要部门是我们党和国家的命门和命脉,肩负着保障党的重要指示、方针政策及时传达贯彻的重要任务。希望大家继续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严格落实节日值班值守制度,确保各类信息的安全和畅通。

在县供电公司,陈威详细了解了我县春节期间用电及保障措施等情况,对坚守在工作岗位上的电力员工表示真挚的感谢,陈威希望供电公司要再接再厉,继续加大电网建设和改造力度,科学调配、合理安排,确保电网稳定运行,努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在县公安局,陈威向全县公安民辅警长期以来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的贡献表示感谢,对大家在春节期间坚守岗位、无私奉献表示充分肯定和高度赞扬,勉励大家要忠诚担当、严明纪律,认真做好节日期间值班值守,确保广大群众度过一个安定祥和的新春佳节。

在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陈威看望慰问了医护人员,对医护人员的奉献付出表示感谢,并送上节日祝福。他指出,自新冠疫情发生以来,全县广大医务人员始终坚守在疫情防控一线,开展核酸检测、疫苗接种、驰援外地、医疗救治等各项工作,为筑牢疫情防控屏障、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作出了不凡的贡献,希望大家新年再接再厉,立足岗位实际发挥优势专长,更加精心用心做好医疗救治和护理,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通讯员胡金艳 王鑫)

来源:沙洋县融媒体中心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8351

主题

4万

帖子

14万

积分

网站编辑

Rank: 8Rank: 8

积分
149831
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23-1-29 09:19:2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8351

主题

4万

帖子

14万

积分

网站编辑

Rank: 8Rank: 8

积分
149831
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23-1-29 09:20:1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8351

主题

4万

帖子

14万

积分

网站编辑

Rank: 8Rank: 8

积分
149831
地板
 楼主| 发表于 2023-1-29 09:20:21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8351

主题

4万

帖子

14万

积分

网站编辑

Rank: 8Rank: 8

积分
149831
5#
 楼主| 发表于 2023-1-29 09:20:2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8351

主题

4万

帖子

14万

积分

网站编辑

Rank: 8Rank: 8

积分
149831
6#
 楼主| 发表于 2023-1-29 09:20:3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8351

主题

4万

帖子

14万

积分

网站编辑

Rank: 8Rank: 8

积分
149831
7#
 楼主| 发表于 2023-1-29 09:22:1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8351

主题

4万

帖子

14万

积分

网站编辑

Rank: 8Rank: 8

积分
149831
8#
 楼主| 发表于 2023-1-29 09:22:2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8351

主题

4万

帖子

14万

积分

网站编辑

Rank: 8Rank: 8

积分
149831
9#
 楼主| 发表于 2023-1-29 09:22:31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8351

主题

4万

帖子

14万

积分

网站编辑

Rank: 8Rank: 8

积分
149831
10#
 楼主| 发表于 2023-1-29 09:24:30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点我注册账号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